| 一、 |
資料蒐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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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團蒐集客戶資料,均係於行銷活動、交易往來中,依相關法令、經客戶同意或於客戶簽署之各類契約文書中明文約定而取得,其中亦包括經公開資訊、經政府機關揭露或第三人有權提供之合法資料。 |
| 二、 |
資料儲存及保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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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團對於所取得之客戶資料,均嚴密地保存在本集團或受本集團委任管理資訊系統之第三人資料倉儲主機中,並依業務權責進行權限控管,必須在法令許可之規範下,依本集團訂定之管理制度,方可進行資料之取得與交互運用,不在授權範圍內之任何人,均不得亦無法取得客戶資料。 |
| 三、 |
資料安全及保護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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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團各公司間採用SSL加密機制或其他安全無虞之方式來保護您的個人資料安全,除以安全軟硬體設備進行資料傳輸外,並以安全之防護機制儲存密碼,且加裝防火牆防止第三人不法入侵或內部之非法使用。 |
| 四、 |
資料分類、利用範圍及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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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資料係指客戶之下列基本資料、往來交易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等。但本集團得依各子公司之業務特性,增刪上述資料之分類與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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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資料: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電話、地址、電子郵件、行為能力態樣等。
(二) 往來交易及其他相關資料包括以下各目資料:
| 1. 帳務資料 |
包括帳戶號碼或類似功能號碼、信用卡(現金卡)帳號、存款帳號、交易帳戶號碼、存借款及其他往來交易資料及財務情況等資料。 |
| 2. 信用資料 |
包括退票紀錄、註銷紀錄、拒絕往來紀錄及業務經營狀況等資料。 |
| 3. 投資資料 |
包括投資或出售投資之標的、金額及時間等資料。 |
| 4. 保險資料 |
包括投保保險種類、年期、保額及繳費方式等相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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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資料利用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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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團僅於法令或主管機關許可、為進行行銷之目的或委託第三人處理營業相關事務時,交互運用或揭露客戶資料,以提供客戶整體性多元化之金融理財商品或服務。 |
| 六、 |
資料揭露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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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資料均依照《金融控股公司法》、《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令函釋之規定,僅在本集團各公司間進行交互運用或揭露,除因委任處理營業相關事務外,不會向任何其他第三人揭露或予其使用。 |
| 七、 |
客戶資料變更修改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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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資料如有變更,可通知本集團任一子公司修正變更資料。 |
| 八、 |
選擇退出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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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得通知本集團各子公司停止對其相關資訊之交互運用於行銷行為。各子公司於收受上開通知後,將於三個工作日內停止客戶資料之交互運用。倘客戶不願意再收到任何金融理財及業務推廣活動訊息時,亦可通知本集團各客戶服務中心,本集團即不再寄發廣告訊息予客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