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金融產業多元化與全球化的發展,以及國內金融機構購併、整合法源之制訂,國泰金融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正式成立,登記額定資本額新台幣一千二百億元。
   結合保險、證券、銀行等多樣化的金融機構,國泰金控架構起一個功能完整的經營平台。
   藉由遍佈全省之營業據點與銷售人員,發展共同行銷 (cross-selling) 的策略,提供客戶一站購足
   (one-stop shopping) 的服務。

  • 整合各子公司資源,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使客戶享受到一站購足的優質服務。
  • 開發符合客戶需求的整合型金融商品,成為客戶投資理財最貼心的夥伴。
  • 持續提昇資訊系統,對外滿足客戶即時資訊需求;對內提高決策支援、經營管理、
    業務資訊、風險控管與稽核作業的自動化程度。
  • 不斷強化員工專業能力與工作滿足程度,以提供客戶最高品質的金融服務。
  • 追求整合經營的綜效,藉以降低成本,回饋客戶與股東。
  • 累積優質的品牌形象,成為客戶心目中最值得信賴與託付的金控公司。
 
  • 國泰金控子公司國泰人壽為台灣地區壽險業第一品牌,據點覆蓋率為全國金融機構之冠,有效契約市場佔有率第一名,具有龐大的客戶基礎與豐富的業務團隊管理經驗。已建置衛星遠距教育頻道(CSN),收訊範圍涵蓋台灣、大陸東南省份。
  • 國泰世華銀行在消費金融業務成長率表現亮麗,信用卡流通卡數及消費金額躋身國內前三大信用卡發卡行。在房屋貸款業務方面亦大幅成長,各項服務品質均大幅提升。
  • 國泰產險經營績效良好,各項指標均名列前矛,整合產壽險服務的0800客服專線;提供保戶24小時全天候的產壽險服務,服務據點亦遍及全省。 在車險理賠及企業損害防阻服務方面有卓越的表現,榮獲ISO9001認證,致力運用電子化以提升效率,連續三屆獲得保險業電子商務卓越獎之肯定。
  • 國泰證券為全方位之綜合券商,執行證券經紀、自營及承銷業務,並致力於商品研發與設計能力,提供各項新金融商品之證券金融服務;結合國泰金控集團強大的業務通路及豐富的客戶資源,以證、期、權三合一金融服務及證券商品多元化的發展策略,滿足客戶一次購足的全方位理財需求。
  • 國泰投信以追求穩健而卓越的基金經營績效為職志,積極延聘擁有多年經營管理及投資研究經驗的專業經理主管及研究團隊,秉持集團「往下紮根、向上成長」的大樹經營哲學,貫徹「用心經營、客戶第一」、「腳踏實地、誠信穩健」的經營原則,以卓越服務為最終經營目標。
  • 目前國泰金控客戶數超過一千萬,並有七百多個分支機構,以及超過二萬名業務人員,構成最綿密的客戶服務網。
  • 未來再加入其它國內外優質金融機構,將提供廣大的金流管道以及交叉銷售商機,建立通路上規模經濟與銷售上範疇經濟的競爭優勢。
 
  • 董事會

    國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任期99.06.18 - 102.06.17)
    蔡宏圖 董事長
    ● 美國南美以美大學法律博士
    ● 國泰人壽董事長
     
    汪國華 副董事長
    ● 淡江大學
    ● 國泰世華銀行董事長
     
    蔡政達 董事
    ● 中國文化大學
    ● 國泰人壽常務董事
     
    蔡鎮球 董事
    ● 日本慶應大學碩士
    ● 國泰產險董事長
     
    黃調貴 董事
    ● 清華大學碩士
    ● 國泰人壽副董事長
     
    陳祖培 董事
    ● 政治大學
    ● 國泰世華銀行副董事長
     
     
    李長庚 董事
    ● 美國賓州大學碩士
    ● 國泰金控總經理
     
    熊明河 董事
    ● 美國愛荷華大學碩士
    ● 國泰人壽總經理
     
    張發得 董事
    ● 中興大學
    ● 大陸國泰產險董事長
     
    孫至德 董事
    ● 美國哈佛大學碩士
    ● 國泰金控副總經理
     
     
    洪敏弘 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 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電機工程博士
    ● 台灣松下電器董事長
     
    黃清苑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成員/薪資報酬委員會召集人)
    ● 日本大學商學研究所博士課程畢業
    ● 鴻海精密工業監察人
     
    郭明鑑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成員/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 M.B.A., Baruch College, 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
    ● 黑石集團(香港)有限公司資深顧問
     


  • 組織架構



  • 主要經理人及職掌

  • 部門

    主管姓名

    職稱

    主要職掌

    總經理

    李長庚

    總經理

    秉承董事會決定方針綜理本公司一切業務。

    稽核處

    潘慶明

    資深副總經理

    掌理內部稽核工作之計劃與執行,訂定稽核業務手冊,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運作及督導子公司之稽核業務等事項。

    財務處

    陳晏如

    資深副總經理

    掌理公司會計制度章則擬訂及各種會計帳項、表報及審核、登記、統計、總費用預算之編製、公司稅務處理、各項費用之審核及集團財務規劃、長短期資金調度、現金相關收付事項及定期分析檢討各子公司管理報告與協調聯繫集團財會業務之辦理等事項。

    行銷規劃處

    孫至德

    資深副總經理

    掌理各子公司間整合行銷與直效行銷規劃及協調、分析等事項。

    策略規劃處

    鄧崇儀

    資深副總經理

    掌理公司經營策略規劃、購併策略研擬與執行、購併相關之國內外金融產業分析暨同業策略動態追蹤等事項。

    經濟研究處

    程淑芬

    資深副總經理

    掌理台灣與全球主要國家、地區總體經濟及金融市場之研究,對外發表對總體經濟及金融市場看法、提供子公司相關部門經濟及金融相關資訊以作為對外推展業務之參考、評估經濟模型建置等事項。

    風險管理處

    謝伯蒼

    資深副總經理

    掌理金控風險管理政策與準則之制定、金控及其子公司之風險管理運作機制規劃、協助與監督各子公司風險管理機制之執行、定期彙整與揭露金控及各子公司風險管理執行報告暨風險管理委員會會議召集等事項。

    資訊處

    何西霖

    副總經理

    掌理公司資訊系統之規劃、建置與管理,規劃各子公司資訊系統發展及整合資訊作業平台,擬訂資訊管理政策,訂定與推行資訊安全管理政策,協調資訊設備聯合採購事宜等事項。

    行政處

    翁德雁

    副總經理

    掌理本公司人力資源、總務及勞工安全衛生工作之規劃與執行、股東會籌備、股務相關業務、法律事務諮詢、法令遵循主管制度之規劃、管理及執行、公司治理統籌、董事會相關業務以及各子公司人力資源、共同採購、董事會事務之協調規劃等事項。

    法務室

    翁德雁(兼)

    副總經理

    掌理本公司法律事務諮詢、法令遵循主管制度之規劃、管理及執行、公司治理統籌、商標管理及綜理董事會議事工作等事項。

    行政管理部

    蔡翔馨

    協理

    掌理公司人力資源、總務、勞工安全衛生及各子公司間相關業務之協調規劃、股東會籌備及股務相關業務等事項。

    會計部

    張煥城

    協理

    掌理公司會計、預算、稅務暨其他有關帳務管理事項、公司財務報表編製與審核及集團資本適足率之計算與管理等事項。

    公關部

    廖昶超

    協理

    掌理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媒體公關政策及方針擬定,公益性活動、廣告企劃、行銷支援活動企劃、規劃與推動各種媒體公關活動、發佈公司新聞資料、辦理記者會、緊急危機應變處理、處理並聯繫「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相關事宜、本公司及子公司接待大陸地區拜訪團體聯繫單作業等相關事項、與傳播媒體間公關事務等事項。

    整合行銷部

    林朝祥

    協理

    掌理各子公司間整合行銷及協調事宜、集團遠端通路策略研擬、集團客群分析、通路整合規劃、與服務品質委員會會務處理等事項。

    直效規劃部

    林朝祥(兼)

    協理

    掌理各子公司間直效行銷通路策略研擬、營運規劃、協調與追蹤、專案分析等事項。

    投資人關係部

    程淑芬(兼)

    資深副總經理

    掌理集團與子公司各項動態彙整,對外資訊發佈及回應、集團與國內外投資法人之關係發展與網絡建立、反饋集團市場和同業營收與法說動態,以利集團作策略決策時之參考等事項。



  • 集團企業


 




 ● 內部稽核組織:
一、稽核處隸屬於董事會。
二、配置總稽核(資深副總經理)一人、稽核主管一人及專任稽核三人,執行一般或專案業務查核工作。
三、依據「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10條,金控總稽核得視業務需要
  調度子公司稽核人員辦理內部稽核作業。

● 內部稽核之運作:
一、查核作業:
 1.對母公司查核:一般查核一次、專案查核一次。
 2.對子公司查核:每半年辦理一次專案查核(含財務、風險管理及法令遵循暨其他重要事項)。
 3.股務查核:依據集保公司「股務單位內控制度」總則篇規定,完成對本公司行政處股務單位月、
  季、年查核作業。
 4.衍生性金融商品查核: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21規定,每月查核一次
  並出具報告。
二、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進行報告:
 1.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內部稽核業務執行情形。
 2.對金融檢查機關、會計師、內部稽核單位與內部單位自行查核所提列檢查意見或查核缺失,及內部
  控制聲明書所列應加強辦理改善事項,持續追蹤改善辦理情形,並將結果提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
三、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作業:
 1.定期辦理內部控制及內稽制度之修訂作業。
 2.訂定「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查核暨自行評估內容與程序」,並督導及覆核各單位自行查核執行情形。
 3.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將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內容提報董事會通過後,向主關機關指定網站
  辦理公告申報,並於年報與及本公司網站揭露。
四、對子公司內部稽核作業之成效考核:
  依據「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16條,對子公司內部稽核作業之成
  效加 以考核,經報告董事會考核結果後,將其結果送子公司董事會作為人事考評之依據。
五、對本公司各處部(室)內控執行之成效考核:
  依據國泰金控「內部控制執行成效評核要點」,定期對本公司各處部(室)辦理年度內控執行之成效
  考評。
六、審核子公司呈報事務:
  依子公司呈報之主管機關檢查令、檢查報告及後續改善辦理情形、核處意見函及陳述書、懲罰或罰
  鍰、會計師內部控制查核報告、稽核計劃及執行情形、內部稽核報告與定期追?改善情形、會計師
  查核報告、內部控制聲明書等資料予以審核,並督導子公司改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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